【無牌找換】觀塘找換店涉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2人被判罪成即時入獄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1/13 17:39

最後更新: 2023/11/13 20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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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高級督察陳逸傑。(曾秋文攝)

海關對一宗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的法庭裁決作出總結。海關金錢服務監理科高級督察陳逸傑表示,去年4月海關為打擊無牌找換店作出調查,在觀塘區發現一間找換店兩名涉案人士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,於是在同月(20日)喬裝顧客向找換店要求匯款2,000港元往內地,當本案男被告稍後向人員提供匯款收據後,海關人員以涉嫌無牌經營金錢服務作出調查,並發現本案女被告成為該找換店東主後,曾經向一名顧客提供14次匯款往內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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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人員經調查後,今年3月發出傳票作出起訴。今日(13日)兩名被告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及15項無牌經營金錢服務罪成,男被告被判即時入獄7星期及1日,而女被告則被判4星期及5日(緩刑一年)。海關表示這是同類型案件首宗被判即時入獄的案例,並歡迎法庭的裁決,相信判刑足夠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及對業界作出警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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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曾秋文